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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否决美国“伟哥”中国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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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26 15:30:43 来源:合肥商标网 浏览:26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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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否决了美国辉瑞公司治疗男性勃起障碍(简称ED)的药物万艾可(Viagra,曾被称为“伟哥”)所拥有的中国专利权。 辉瑞公司决定提出上诉 至此,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关于撤消辉瑞“万艾可”中国专利的要求,获得完全胜诉,在业界纷扰两年多的争议暂告一段落。如果辉瑞上诉失败,就意味着中国药品生产企业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生产含“西地那非”成分用于治疗阳痿的药物,也意味着该类药品价格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昨天辉瑞公司发表公告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推翻了辉瑞2001年对万艾可的主要成分枸橼酸西地那非(sildenafil citrate)的使用所获得的专利权,辉瑞公司将就该决定提出上诉,其专利权在问题得到解决前仍然有效。 12家企业申请撤消专利权 2001年9月19日,“万艾可”获得了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用途专利证书,辉瑞从此获得了伟哥类产品在中国的使用专利权。这意味着,直至2014年,国内任何厂家只要使用“伟哥”中的“西地那非”成分生产用于治疗阳痿的药物,都属于侵权。此举立即遭到国内多家企业的反对。当年10月29日,合肥医工医药有限公司联合国内12家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要求撤消“万艾可”的主要成分枸橼酸西地那非在中国治疗ED方面的专利权。 2002年9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对该项专利进行复审。经过长达一年的等待,“万艾可”的专利之争于去年10月进入庭审阶段。 万艾可已在欧美丧失专利权 某相关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官司前后他们查阅了大量文献,普遍认为辉瑞所获得的专利权不符合我国的《专利法》。因为在该专利产生前,中国许多企业研制的药物中已含有“万艾可”的主要成分。 曾与辉瑞公司争诉“伟哥”商标权胜诉的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明杰,昨天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辉瑞公司最早将本来主治心血管疾病的万艾可“副作用”扶正变为治疗ED,但由于该公司“不慎”将此发现在申请专利前对外公布,导致其专利申请失去了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此前,辉瑞的万艾可已经因类似异议,先后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英国、美国本土和欧共体丧失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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