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商标网了解,解百纳”于1931年由当时的张裕公司独创并命名、注册。1959年,该公司又向当时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到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其它少数企业使用这一名称。
之后,“解百纳”商标一度曾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的“主角”。2011年1月17日,张裕集团对外正式发布公告声称,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调解下,张裕集团与长城、王朝、威龙三家公司达成了三点和解协议:张裕集团拥有“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同时许可长城、王朝、威龙三家企业无偿、无限期使用“解百纳”商标。这让历经9年的“解百纳商标之争“拉锯战尘埃落定。
近日“解百纳”被认定“驰名商标” 张裕将为“解百纳”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