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网,合肥商标网,合肥商标注册,合肥商标转让   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 我要留言
商标网,合肥商标网,合肥商标注册,合肥商标转让
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商品分类 留言系统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Top10 Hots
最新发布 Top10 News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就该向“国酒茅台”商标说不
 

就该向“国酒茅台”商标说不

 
  发表时间:2017-01-06 09:31:10  来源: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1459次  
   

    从2012年起,贵州茅台一直在为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而努力,并一度通过初审。在其他白酒企业的联手反对之下,“国酒”商标之争经历多年的漫长大战后,终于宣告失败。日前,国家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诚然,茅台酒享誉海内外,多次成为一些国家机关举办重要宴会、招待外宾的用酒,在民间影响力广泛,甚至部分舆论也称之为“国酒”,但从维护商标、广告的伦理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考量,“国酒茅台”的商标品牌或宣传
  是不应该获得法律确认的。
  “国酒茅台”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国家或国家机关的名义,却包含了国家或国家机关的影响力,间接释放了茅台酒是国家级的酒或者国宴酒等信息,很容易误导公众。另外,与“国酒茅台”的注册商标所伴生的必然是对应的广告宣传,《广告法》第九条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列为禁止出现的广告情形,“国酒茅台”的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必将让广告法理陷入尴尬和被动中。
  本章词条:  
   
  前一篇:合肥高新区19件商标被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后一篇:你知道简单的一个品牌商标能给你企业带来什么吗?
 
友情链接:三次元 合肥家教 合力叉车配件 电子手轮 站内检索:
首页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留言反馈 百度统计 蜘蛛
版权所有 安徽智多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2055号
E-mail:609239548@qq.com 电话:0551-65639233 传真:0551-65639233
地址一:合肥市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6A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