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专利的价值不仅仅财务报表上的一个数字,再者,也没有一个全方位的评估机构能够精准的评估专利的价值。一件专利的价值往往更多的是通过买卖双方” 谈”出来的,或是由法官"判"出来的。但是法官或是专利的买卖者又是通过什么来评估专利的价值的呢?
专利是在创造技术的创新,法律赋予其垄断权,通过实施专利,使创新投资获得足够的回报,并鼓励进一步的投资。专利的发生,源于创作者的创造性活动。从事此类活动的人,需要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需要有价值的未来预期激励。如果你不能创造足够的舒适的生活,人们感觉不到在创作的自在;如果有技术创新,没有基本条件不共享、碰撞、启示和技术信息和人脉圈,创新创造,终点高度和广度不足;如果没有未来价值,创作者将难以有继续的激情,而激情是成功之母。
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经济投资,也就是花钱。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是投资回报的价值取决于投资的数量和所需承担的风险。消费一个产品,投资越多,风险越大,产品的市场价值越高,投资者的回报就越大。专利不是间接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专利是用于投资产品,在通过专利技术运用的产品,可以让产品消费功能更好、价格更高或成本更低,以获得超额利润,这是最根本的专利价值。当然,专利也可以交易,该交易的价值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专利可以更有效的带来经济效益。
在古代市场经济社会,专利似乎像一个怪物,或很少,或盛气凌人的傲慢,更时常想要脱离技术,脱离新近制度设计的轨道。专利带来经济效益的方式发生了多种变异,更引发价值范畴的诸多理念混乱。
主要原因是自然人不再是专利权的重要主体。古代的专利权人次要为法人即公司。公司是专利的拥有者,也是专利技术的运用者、传达者和价值完成者,专利、技术与公司这三者已成为一个无机全体。孤立讨论专利,必然会陷入片面观点的基础上的两难境地。公司在市场中有极端复杂的商业行为,比如说,公司投资专利能够并不是为了技术提升和产品消费,而是为了获取政府赞助、提升公司品牌以扩展销售、包装美丽故事以融资等其它目的。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在专利数量的急剧增加,信息爆炸的数量,使价值的认定,技术的传播,权益共享,有很高的成本。
影响专利财富的运用这两个因素,使得要了解专利的意义,并理清专利、技术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