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9月22日讯 “GIANT”与“GIANTO”、“MOTOR”与“MOTUL”,这些商标外形非常相似,不了解具体情况的消费者非常容易误认和混淆。近日,淄博市工商局连续查处3起商标侵权案件,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月11日,超技(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向淄博市工商局商标科举报,称在网上发现北京福力玛石化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网页发布的信息“MOTOR”摩特酷跑润滑油侵犯了“MOTUL”“、摩特”商标专用权。而该公司经营的“MO-TOR”摩特酷跑润滑油产品系淄博雅富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生产,在淄博雅富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也有对该品牌的宣传。
淄博市工商局商标科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淄博雅富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及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MOTOR”摩特酷跑润滑油产品的商标与“MOTUL”“、摩特”注册商标相比,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图形的构图和颜色以及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等均相似,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包装箱、包装盒(桶)及“MOTOR”摩特酷跑润滑油成品数量若干,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2日,桓台县工商局接到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来人举报,称辖区某乡镇一超市存在销售假冒“中华”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会同企业打假人员驱车赶往该超市,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8支“中华”牙膏,由联合利华打假人员鉴定确属侵犯“中华”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目前,桓台县工商局已依法对侵权商品进行扣押,并责令业户改正。
9月14日,张店区工商局接到捷安特投资有限公司举报,称在张店良乡某物流站内存放有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GI-ANT”的自行车,执法人员立即到被举报地现场检查,发现联佳物流站内存放的自行车车身标识为“GIANTO”,其中“GIANT”为白色,“O”为黑色且和车身一个颜色,其行为构成突出使用“GIANT”标识,涉嫌商标侵权,经厂家鉴定全部为冒牌商品。
目前,张店区工商局已依法查扣该批次涉嫌侵权自行车38辆,并对此立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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