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隋翔宇 通讯员 姜元武 报道
本报烟台讯 记者2月6日从烟台海关获悉,该海关日前开出了一份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青岛某公司出口粉丝侵权案作出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17日,青岛某公司向烟台海关申报出口50箱粉丝,共计1200公斤。经海关查验发现,该批粉丝包装袋上印有“LUNGKOW”字样及双龙图案,疑似侵犯“龙腾”行动全国优势企业——山东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LUNGKOW及图形”商标专用权,遂中止通关并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经海关调查查明,该批粉丝包装袋印制的字样及图案与权利人的备案商标近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认定该批粉丝为侵权货物,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烟台海关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走出国门保驾护航。2017年以来,烟台海关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7起,查获涉案货物5000余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