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8日 消息:今日,据海淀法院官网报道,因认为自身注册的商标“优酷”未经许可被对方擅自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优酷”文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 50 万元。 据了解,2016 年 9 月,优酷网络技术公司调查发现,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将“优酷”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并擅自使用“优酷”品牌进行虚假宣传,使相关方及公众产生混淆,严重侵害了优酷网络技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