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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万加盟网红奶茶店 发现居然没有注册商标或构成侵权

 
  发表时间:2019-05-22 09:47:46  来源:新浪四川 浏览:1224次  
   

  加盟商质疑四川百宏盛餐饮无权授予加盟商琉璃鲸商标使用权

  四川百宏盛餐饮称数十家公司竞争该商标,加盟商早已知晓

  记者查询到“琉璃鲸”商标已经被南京一家公司正式注册

  在手机上观察竞争对手,奶茶店老板娘文莉傻了眼,自家“琉璃鲸”的菜单,居然和“鹿角巷”几乎一模一样。上网一查,文莉发现自己加盟的公司,根本没有正式注册“琉璃鲸”的商标。

  这是一度在抖音爆红的网红奶茶品牌,号称中日文化碰撞的“日本中国茶”,花了她5万元加盟费。

  可能加盟了假的“琉璃鲸”,文莉要求退款,但被公司拒绝了。公司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全国正在申请“琉璃鲸”商标的公司有几十家,不存在谁冒牌谁,“我们挂的TM标,不是R标,正在注册中,加盟的时候对她说过的。”

  但记者查询到,“琉璃鲸”商标已经被南京一家公司正式注册,该公司曾在微博发声明,将加大对假冒机构的打击力度,维权到底。

加盟商

  生意做不起

  加盟品牌有问题

  老板娘文莉刷抖音刷到琉璃鲸,于是把这家网红奶茶店开进了乐山沐川县城。两个月前,她通过加盟四川百宏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品牌加盟商,被“授权”使用“琉璃鲸 The Whalet Tea”的“字样”,用于门头、牌匾。

  两个月以来,文莉开的这家奶茶店在县城里并不走俏。文莉说,百宏盛的负责人曾告诉她一个月物料都需要20万元,利润百分之五六十。但是现在,她购买的23800元的物料都还没用完。“一天才卖300多元,还要付房租、人工、水电。”生意做不起了,文莉愁眉苦脸。

  这时候,一件更让文莉愁的事情发生了。“一周前有个顾客告诉我,我卖的奶茶和鹿角巷很像,味道差不多,可能配方也差不多。”文莉遂打开外卖APP观察竞争对手,傻了眼,她发现这家70公里外,位于乐山市区理工大学内的“鹿角巷”奶茶,菜单几乎与自家的一模一样,多达几十款名称完全一致。

  文莉又上“中国商标网”查商标,这才发现四川百宏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没有正式注册“琉璃鲸”商标。“你都没有正式注册凭什么收我加盟费?万一别人告我侵权呢?”文莉找到该公司索回5万元加盟费,但是被拒绝。

  公司回应

  有问题可以换商标

  记者就此事询问四川百宏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范先生感到很不解:“我价值两万多的设备给了她,技术给了她,该服务的服务了。”

  范先生说,加盟时他曾经把情况给文莉说清楚了,“我们挂的是TM标,不是R标(TM标是商标符号的意思,但不一定已注册;R标是注册商标的标志),意思是正在注册中,是个网红项目,有任何问题可以换商标。”范先生说,现在全国上千家琉璃鲸,不低于30家公司在做,都是没有商标的,都是正在注册中的TM标,“也可以正常开店”。

  范先生认为,正因为双方已经说明,才会在后来签订“财富双保险”,即有问题可以更换为公司旗下的其他品牌,“我们对所有加盟商都是这么说的”。记者在其官网看到,该公司旗下还有“鹿角戏”“雪域冰城”“津茶”“御恋烧仙草”4个奶茶品牌,均是市面上常见的奶茶产品。

  记者查询到,百宏盛只拥有“津茶”的商标专用权,“鹿角戏”“雪域冰城”“御恋烧仙草”的商标申请名录里并无该公司。

  据了解,奶茶市场多家公司抢注同一商标的现象由来已久,目前“琉璃鲸”及近似商标被多家公司宣示所有,其中南京一家公司取得该商标在多个类别里的专用权。曾经红极一时的一点点、喜茶、茶颜悦色、鹿角巷等奶茶品牌都曾在商标上遭遇“翻车”事件:一个商标被几十个公司共同申请注册、创始人被迫改名等事件时有发生,早已被媒体和网民广泛报道、讨论。

法律观点

  申请中的商标

  不能授权给加盟商使用

  申请中的商标,可以授权给加盟商使用吗?

  “不可以,因为还处于权利待定的情况,并且没有正式注册,让人加盟时如何去工商部门备案呢?”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德国教授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曾德国介绍,如果该商标已经是驰名商标,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要经过诉讼来确认,是待定的权利。

  曾德国认为,该事件中的百宏盛公司如果没有正式注册“琉璃鲸”商标,提供的加盟合同则不成立,加盟商有权利要求其退还加盟费,但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

  曾德国还介绍,多家公司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可以理解,通过申请、申诉、审核等流程,会有一家公司最终取得商标所有权,并且其他公司不得在同一商品及服务的类别里,使用该商标及近似商标,“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制,对于在先使用有许多条件限制。”

  “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怎么表述。”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如果合同写明是正式注册的商标授权给加盟商,结果却证明没有注册,那么合同涉及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该公司也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已经有公司注册成功相关商标,那么区别不够明显、足以误导消费者的近似商标,也构成侵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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