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深化国际合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推动出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对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打击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办案力度,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国家发展,保护专利、商标、版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所必需的,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自身的需求和选择。当前中国国内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创新的需要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在如今全球化的发展浪潮下。而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创造提供最大的动力。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文杰表示,会议的有关部署首先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所谓平等保护,是指对所有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部署体现了国家层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信心和决心。有关部署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和有效保护的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目前法律对于“侵权假冒”有一定的判断标准,但在一些特定案件上,其标准会过于原则,因此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比如像文学作品的抄袭,目前的判断标准是同时具备接触加实质相似两个标准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实质相似只是一个原则,在实际判断中存在很多争议,操作起来有难度,因此需要进一步细化。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认为,这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定。一视同仁的保护,既包括要一视同仁的保护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同时也包括外国企业向中国出口的产品,我国进口产品的知识产权也是一视同仁的保护。因为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里保护的最根本原则就是国民待遇。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商标法、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杨静安认为,此次商标法的修改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商标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有助于震慑商标领域的侵权行为。一方面增加了禁止对于非使用目的的大量申请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商标注册的管理秩序,促进商标从数量往质量方向转型。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增加了商标侵权的成本,包括将法定赔偿额从原来的300万增加到500万元,同时将惩罚性赔偿增加了五倍,明显增加了商标侵权的违法成本,有助于震慑商标领域的侵权行为。 (本报记者王丽娟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