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期,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云亭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江阴市云亭街道某酒庄购买的10箱五粮液为“假酒”。经鉴定投诉属实,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接到投诉后,云亭分局随即联系了“五粮液”牌商标的产权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产权公司受委托人对该批五粮液酒进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证明书,鉴定结论为消费者所购买的五粮液浓香型白酒属假冒产品。
经查,该公司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该酒庄在采购五粮液白酒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局结合《行政处罚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60瓶五粮液白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酒庄对消费者购买的60瓶“假酒”给予退款并予以相应赔偿。(张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