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网,合肥商标网,合肥商标注册,合肥商标转让   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点地图 | 我要留言
商标网,合肥商标网,合肥商标注册,合肥商标转让
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新闻动态 法律法规 商品分类 留言系统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Top10 Hots
最新发布 Top10 News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人人车起诉为“人人车”商标维权,一审获赔570万
 

人人车起诉为“人人车”商标维权,一审获赔570万

 
  发表时间:2019-09-19 17:47:42  来源:新京报 浏览:1137次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因认为优舫(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优舫公司”)在多家应用使用“人人车”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人人车公司将其诉至法院。今日(9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优舫公司构成对人人车公司相关权益的不正当竞争,判令优舫公司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的责任,并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570万元。

人人车起诉为“人人车”商标维权

人人车公司诉称,其早在2014年5月前已经将“人人车”作为商标和服务名称用于“二手车经纪”服务中,“人人车”、“renrenche.com”在“二手车经纪”服务上已具有了较高知名度。

被告优舫公司自2017年1月开始,在多家应用商店上线使用“人人车”、“人人车二手车”名称的APP,从整体、字形、颜色等面模仿原告,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恶意,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优舫公司辩称,人人车公司不享有“人人车”注册商标,优舫公司依法享有相关类别上“人人车”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依法使用“人人车”商标的法律基础。

法院认定 构成不正当竞争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人人车公司与优舫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利益冲突和交易机会争夺,存在竞争关系。同时,人人车公司具备主张“人人车”名称及“renrenche.com”域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名称等权益的主体资格。

法院认为,人人车公司于2014-2016年通过APP推广、地推、网络视频投放、新闻软文等形式,对“人人车”、“renrenche.com”品牌及相关网站进行了大量且广泛的宣传与推广,相关证据显示,“人人车”及“renrenche.com”已分别在线上二手车经纪服务领域构成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名称和有一定影响的域名的主体部分。

根据在案证据,优舫公司选择使用与人人车公司域名相近似的“renrencheshi.com”作为公司域名,开发及主办有与人人车公司“人人车”(www.renrenche.com)网站名称相同的“人人车”(www.renrencheshi.com)网站,开发有与人人车公司“人人车”、“人人车二手车”APP名称相同及近似的“人人车”、“人人车二手车”APP,优舫公司备案的上述网站和开发的上述APP中,亦有大量包含“人人车”、“人人车二手车”字样的宣传语。上述事实足以证明优舫公司存在利用“人人车”标识和域名,造成与人人车公司提供的服务产生混淆,并误导相关公众访问其开发及主办的网站、下载并使用其开发的APP的故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优舫公司停止使用包含“人人车”文字的网站名称、APP名称,停止模仿人人车公司网页及APP;注销其“renrencheshi.com”域名;在其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和相关手机应用平台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结合人人车公司为消除优舫公司投诉及网站、APP混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支出的广告费等实际损失,综合考量广告发布的时间、内容、相关费用及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性质,故判令优舫公司赔偿人人车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570万元。

 

  本章词条:  
   
  前一篇:放弃“国酒”后 又丢了“国宴” 茅台商标申请再失利
后一篇:“沪江”属于沪江网吗?今后这类商标纠纷或可在沪审理
 
友情链接:三次元 合肥家教 合力叉车配件 电子手轮 站内检索:
首页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留言反馈 百度统计 蜘蛛
版权所有 安徽智多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2055号
E-mail:609239548@qq.com 电话:0551-65639233 传真:0551-65639233
地址一:合肥市市府广场天徽大厦C座6A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