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在疫情期间申请注册“李文亮”商标的申请人杨某芳、代理注册的绍兴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刚均作出了行政处罚,分别处以2000元、20000元、10000的罚款。该案通过“一案三查”的方式,有效地凸显了商标注册的导向性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全国尚属首例。
一是在监管执法上,突出一个“快”字。3月3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绍兴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商标申请人杨某芳代理了“李文亮”的商标注册申请。4日,市局商标广告处与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联合作战、组团行动”,对相关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行政约谈,进行核查处置,要求其立刻撤回申请。下午,代理机构迅速撤回了商标注册申请。5日,绍兴市局对涉嫌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的申请人、代理机构及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立案调查。3月26日,即对相关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从立案到处罚仅用时21天。
二是在查处力度上,突出一个“严”字。李文亮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去世。在其牺牲后,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在全国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案件的几位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仍将其姓名作为商标申请,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尽管后续当事人撤回了申请,但产生的负面影响仍在一定范围存在。鉴于此,绍兴市局给三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儆效尤。
三是在处罚对象上,突出一个“全”字。本案“一案三查”,疫情期间在国内尚数首例。一查商标申请人,二查商标代理机构,三查代理机构责任人员,实现调查对象全覆盖,处罚对象全覆盖。达到了处罚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