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合肥商标注册-智多星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