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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续展

 
  发表时间:2013-01-26 18:27:05  来源: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1902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合肥商标注册-智多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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