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驰名商标指的是经过长期使用,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并具有较高声誉的未注册商标。
《巴黎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公约中并没有将驰名商标限定于注册商标。
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实施商标强制注册,如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上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从理论上讲,其他类别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均有可能通过使用而成为驰名商标。
实践中未注册驰名商标得到认定的数量远远少于注册驰名商标得到认定的数量。
合肥商标注册-智多星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