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包子铺近日表示,由稻香村(玉田)公司生产的速冻庆丰包子存在“傍名牌”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公司要对此进行维权;稻香村(玉田)昨日回应称,公司申请的“庆丰”商标已被受理,有权善意使用该商标。
近日,外包装上显著标明庆丰包子的速冻包子在超市发、乐购等超市销售,外包装左上角标注有“庆丰”商标。但速冻包子生产商为稻香村(玉田)食品有限公司,并非庆丰包子铺。
庆丰包子铺此前表示,庆丰包子铺没有任何速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这种产品明显就是侵权。
庆丰包子铺法律顾问李长贵称,庆丰包子铺在几年前就已经申请注册了食品类的商标,稻香村(玉田)是典型的“傍名牌”和“搭便车”的侵权行为。“由于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即使法律最终裁决侵权,他们早已经获利了。”
稻香村(玉田)昨日表示,自己申请的主要是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类,而庆丰包子铺申请的则是餐饮饭店类;两者不冲突。目前公司申请的“庆丰”商标已被商标局受理,按有关规定,在核准阶段可以善意使用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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