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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手机翻新后销售的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发表时间:2012-07-02 16:40:25  来源:合肥智多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浏览:2282次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行为特征是“商标使用行为”,因此,不能对所有“回收旧手机维修、翻新后销售的行为”一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其中只有实施了“商标使用行为”即:标注(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的,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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