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权利人一种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去除,换上同一权利人另一种商品的另一注册商标后再出售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四)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改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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