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继网上传播音乐和电影作品频频掀起网上版权之争后,电子图书的版权问题已经是网上版权争执中的焦点。 2009年6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到国际复制权组织秘书长奥拉夫先生《关于协助转发关于在谷歌数字图书馆侵权事件中维护中国文字著作权人权益的通知函》,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即向12家发起单位及会员转发了谷歌和解协议的有关通告。该协会负责人认识到谷歌侵权的重要性,马上着手了解中国著作权人被侵权情况,并与谷歌反复沟通,开始维护中国作家的合法权益。 2009年12月11日,因广州市花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广州得翔科技有限公司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广州市版权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广州市公安局、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天河一带的电脑城的3个销售点共查扣了26部涉嫌盗版的“汉王电纸书阅读器”。 2010年6月30日,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公司侵犯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一案开庭审理,原告索赔经济损失总计400余万元。 早在2004年12月,谷歌就宣布开始筹建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通过扫描书籍制作成电子书,向公众提供服务。用户可以利用谷歌图书搜索功能在线浏览图书或获取图书相关信息。谷歌已收录全球约千万种图书。但是,谷歌此举并未引起国内作家的重视。 事件影响 在几年前,电子书能否像纸质书一样成为被普遍接受的阅读方式还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而现如今,电子书却已“大行其道”,正在悄然改变着世界。虽然起步或早或晚,但世界各国都异常重视本国电子图书市场的发展和电子版权的保护。出版电子书的出版社和销售电子书的网站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电子书产业正在飞速发展。相较于传统阅读方式,电子阅读的兴起,使绝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可以在网上免费阅读,读者也逐渐形成了“网上看书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电子书下载”几个关键字,即可看到众多的网站都提供电子书下载,其中,绝大多数网站只需注册后即可免费下载。“电子书”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在网络技术迅速发展而产业秩序尚不完善、尚不规范的状况下,将虚拟的电子读物大量复制,竟变得如此简单与廉价。而有些所谓的“电子书”产品,不但功能乏善可陈,甚至还会成为“盗版”的工具,这就不能不让作家和出版商们忧心忡忡、胆战心惊。 观点 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主任张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与互联网不同,电子书由于依靠移动终端进行阅读,它更加个性化,更易于以专有格式或DRM方式对内容进行保护。只有对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才能免受盗版之害,才能充分保障原创者的权利。因此我个人认为,电子书易于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版权保护。”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认为,尽管国家已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与电子书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还应进一步完善,“目前来看互联网传播作品比较混乱,现有法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时明显滞后,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和外延也需要调整。目前,版权授权不规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难以得到基本保障和有效维护,尤其经济权利很难得到合理保障。” 北京大学互联网经济研究所的刘先明认为,“在读者可以免费获取电子书的情况下,让大家自觉维护版权,交纳费用是困难的,而随着电子版权登记制度的完善,以及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电子书’产业必然得到健康而快速的发展,读者也会为他们喜爱的电子读物慷慨解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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