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品牌(商标)权力化的重要程序,商标注册只是商标管理流程中的一个环节。让我们重新回到“iPad商标权案”,从商标管理的角度出发,看看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什么?
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2011年2月,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今年2月,唯冠科技在上海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售令。2月23日,iPad禁售令申请被上海法院驳回,唯冠不服,表示将提起复议申请。
2月29日,“iPad商标权案”将在广东省高院终审开庭。审理的结果将决定iPad在大陆的商标专用权的归属。
据易观国际公布的数据显示,苹果公司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经达到了108亿元人民币。若苹果在二审再度败诉,意味着各地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开具的罚单最高金额可以超过300亿元。另外由于苹果的下一代iPad产品即将在今年3月发布,如果输掉了这场官司,还有可能输掉下一代iPad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全部机会。
合肥商标网强调:作为一个品牌,并不是在经过推广之后,看看是否有价值才慢条斯理地去考虑商标保护,否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结果是从头到尾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